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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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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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274版)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人民币原油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其2023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人民币原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人民币原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人民币原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人民币原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人民币原油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事前就拟向董事会提交《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相关情况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的情况汇报;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人民币原油。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予以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通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评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该公司审慎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以及良好的专业水平,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人民币原油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暨2022年度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人民币原油

特此公告人民币原油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3-033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人民币原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人民币原油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8年11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37号)核准,本公司向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发行170,592,433股股份、向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丽达集团”)发行75,124,910股股份、向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惠化纤集团”)发行75,124,91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人民币原油。同时核准本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300,000万元配套资金。

1、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分别向恒逸集团发行170,592,433股股份,向富丽达集团发行75,124,910股股份、向兴惠化纤集团发行75,124,910股股份,恒逸集团以其持有的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逸鹏公司”)、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逸枫公司”)100%的股权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富丽达集团、兴惠化纤集团以其持有的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兔新材料公司”)各50%的股权认购本次发行股份人民币原油。新发行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9.81元/股。2018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每10股派发2元现金并转增4股的权益分派方案,并于2018年5月24日进行除权除息,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14.01元/股。

上述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12月6日出具瑞华验字[2018]第0109000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12月6日,恒逸集团已将其持有的嘉兴逸鹏公司、太仓逸枫公司100%的股权,富丽达集团、兴惠化纤集团已将其持有的双兔新材料公司合计100%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以认缴本公司新增股本人民币320,842,253.00元人民币原油

2、2019年配套资金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2019年1月30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3,768,115.00股募集配套资金,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80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2,949,999,987.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39,088,768.0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910,911,218.99元人民币原油

上述募集资金2,949,999,987.0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32,574,999.89元后的余额2,917,424,987.11元,已于2019年1月30日,通过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中心开立的393575676554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原油。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2019]01970002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2,522.1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结余为2,405.44万元,利息收入及存款类金融产品收益等为116.72万元人民币原油。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年3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2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人民币原油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截至2020年10月22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0元,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1,000,000.00元后,剩余金额1,989,0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开立的571907796110201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原油。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0]第010108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应支付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3,380,000.00元(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不含税)为12,622,641.51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7,377,358.49元人民币原油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原油,本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零,具体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3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65号)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人民币原油

1、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截至2022年7月27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4,600,000.00元,剩余金额2,985,4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汇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开立的8110801012002491742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原油。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084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应支付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审阅、验资服务费、资信评级费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300,000.00元(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不含税)为16,320,754.72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3,679,245.28元人民币原油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20,920.9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结余为20,673.28万元,利息收入及存款类金融产品收益等为236.84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0.85万元人民币原油。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配套资金募集资金

根据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50万吨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和“差别化纤维节能降耗提升改造项目”及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和“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人民币原油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升级改造项目和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太仓逸枫),将该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收购杭州逸暻100%股权以及年产100万吨智能化环保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人民币原油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结余金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原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永久性补流的资金为1,835.41万元,尚余2,522.16万元未补流转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19年配套资金募集资金”人民币原油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9年4月25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9年5月9日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100万吨智能化环保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人民币原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0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原油

3、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21年5月31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1年6月16日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50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及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人民币原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原油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升级改造项目和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太仓逸枫),将该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收购杭州逸暻100%股权以及年产100万吨智能化环保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人民币原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人民币原油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人民币原油

3、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人民币原油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1、2019年配套资金募集资金

公司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为295,000.00万元人民币原油,扣除相关发行费用3,908.8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91,091.1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表所列“差异金额”为-147.49万元,系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使用了募集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人民币原油

注2:因与部分供应商约定的合同款项付款周期较长等原因,待项目结项后,公司按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人民币原油

注3:上表所列“差异金额”为-993.79万元,系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使用了募集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人民币原油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人民币原油,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262.2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98,737.74万元,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万元人民币原油,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632.0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98,367.92万元,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人民币原油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年配套资金募集资金

2019年2月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的中介费用及相关税费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147,288,319.7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的中介费用及相关税费,其中: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141,188,319.73元;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中介费用及相关税费6,100,000.00元人民币原油

2019年6月18日,公司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31,666,503.9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原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置换完毕人民币原油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9年4月25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9年5月9日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200,000.00万元),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年产100万吨智能化环保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人民币原油

截至2020年10月23日人民币原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海宁恒逸新材料年产100万吨智能化环保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款项为人民币4,606,157,244.19元,扣除2019年1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用于年产100万吨智能化环保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配套资金756,000,000.00元后金额为3,850,157,244.19元,本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987,377,358.49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21年5月31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1年6月16日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含300,000.00万元),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年产50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年产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人民币原油

截至2022年7月28日人民币原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为人民币1,042,688,264.58元;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42,688,264.58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300,000.00元(含税),其中承销费用人民币14,600,000.00元(含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700,000.00元(含税)人民币原油。截至2022年7月28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550,000.00元(含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62,264.15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六)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1、2019年配套资金募集资金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①2019年2月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700,136,667.38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时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原油。该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可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19年2月3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所有保本型理财产品本金6亿元;2019年2月25日,公司将赎回的全部本金及获得的106.33万元理财收益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年3月8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所有保本型理财产品本金8亿元;2019年5月6日,公司将赎回的全部本金及获得的419.56万元理财收益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年4月12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所有保本型理财产品本金7亿元;2019年6月10日,公司将赎回的全部本金及获得的367.11万元理财收益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年6月1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所有保本型理财产品本金3亿元;2019年6月25日,公司将赎回的全部本金及获得的24.16万元理财收益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②2020年1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8,9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人民币原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购买的存款类金融产品获得收益917.71万元,已经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人民币原油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人民币原油

(3)未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差别化纤维节能降耗提升改造项目”、“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原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永久性补流的资金为1,835.41万元,尚余2,522.16万元未补流转出。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人民币原油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人民币原油

(3)未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募投项目人民币原油

3、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人民币原油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7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人民币原油

(3)未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为170,673.28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50,000.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57.20%人民币原油。本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20,920.97万元,主要包括尚未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资金20,673.28万元及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存款类金融产品收益扣除财务手续费之后的收益净额236.84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0.85万元。剩余前次募集资金公司计划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及其他相关公开披露文件中的相应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人民币原油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人民币原油

四、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一)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18年12月3日,嘉兴逸鹏公司100%股权已办理完毕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411MA28BLMY30)人民币原油

2018年12月6日,太仓逸枫公司100%股权已办理完毕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585MA1P1GPBXM)人民币原油

2018年11月29日,双兔新材料公司100%股权已办理完毕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江东分局2018年11月2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66050736P)人民币原油

(二)购买资产涉及标的公司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嘉兴逸鹏公司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净资产包括恒逸石化公司增加投资及增加投资后相关资产生产经营形成的净资产,其中嘉兴逸鹏公司2021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追溯调整后的数据人民币原油

(三)标的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及2020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效益贡献情况:

1、标的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效益贡献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标的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效益贡献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标的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效益贡献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2年度、2021年度及2020年度,嘉兴逸鹏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效益贡献情况包括恒逸石化公司新增投资形成资产所产生的经营情况、效益贡献,其中嘉兴逸鹏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效益贡献为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追溯调整后的数据人民币原油

(四)是否达到盈利预测以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交易的业绩承诺及补偿情况

恒逸集团承诺嘉兴逸鹏公司及太仓逸枫公司于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分别不低于22,800万元、25,600万元、26,000万元人民币原油

富丽达集团及兴惠化纤集团承诺双兔新材料公司于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1,500万元、22,500万元、24,000万元人民币原油

如果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未达到本协议的规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则本公司应在该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补偿方,利润差额(任一会计年度标的公司截至当年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与截至当年期末实际净利润累计数之间的差额部分)由补偿方以本公司股份方式补偿,不足部分由补偿方以现金方式补偿人民币原油

2、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恒逸石化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嘉兴逸鹏公司、太仓逸枫公司及双兔新材料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恒逸石化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嘉兴逸鹏公司、太仓逸枫公司及双兔新材料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人民币原油。经审计,嘉兴逸鹏公司、太仓逸枫公司及双兔新材料公司2020年度、2019年度及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及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人民币原油。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人民币原油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000万元,上表所列“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募集资金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3,908.88万元人民币原油

注2: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部分系实际投资使用了募集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人民币原油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上表所列“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募集资金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262.26万元人民币原油

注2:根据公司2019年4月25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9年5月9日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了上述项目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人民币原油。截至2020年10月2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为人民币4,606,157,244.19元,扣除2019年1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用于年产100万吨智能化环保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配套资金756,000,000.00元后金额为3,850,157,244.19元,本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987,377,358.49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公司已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1,987,377,358.49元。

附表1-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上表所列“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募集资金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632.08万元人民币原油

注2:根据公司2021年5月31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1年6月16日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了上述项目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人民币原油。截至2022年7月2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为人民币1,042,688,264.58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中介费用及相关税费1,550,000.00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42,688,264.58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62,264.15元(不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1,044,150,528.73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部分系实际投资使用了募集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人民币原油

附表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3-034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人民币原油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人民币原油

为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人民币原油,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具体如下:

1、时间: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2、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3、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邱奕博先生、公司财务总监方贤水先生、董事会秘书郑新刚先生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代表人等参加人民币原油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人民币原油

特此公告人民币原油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3-036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人民币原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37号)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3,768,115.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3.80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49,999,987.00元,扣除承销费用32,574,999.8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17,424,987.11元人民币原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01970002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于当日全部到位。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10月公开发行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0,000万元人民币原油。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100万元后的余额198,900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0年10月22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扣除评级费、律师费、审计费和验资费等本次发行相关费用238万元及相关税费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净额为1,987,377,358.49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0]第010108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于当日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人民币原油,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019年5月9日,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人民币原油

2020年10月22日,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人民币原油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注: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升级改造项目和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太仓逸枫),将该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收购杭州逸暻100%股权以及年产100万吨智能化环保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人民币原油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02090129901153131);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71907996110201)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人民币原油

为便于公司管理,公司现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人民币原油。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人民币原油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3-037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预案》修订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人民币原油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3年2月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人民币原油,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订,该修订事项经公司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预案名称变更为《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对预案全文范围内“本次非公开发行”调整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调整为“《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人民币原油。本次预案涉及的其他修订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人民币原油

本次修订不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人民币原油

特此公告人民币原油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3-039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人民币原油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人民币原油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发行股票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作出了相应的承诺人民币原油。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影响分析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所上升,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人民币原油。但从中长期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带来的资本金规模的增长将带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并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净利润水平。公司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净资产和资本金的使用效率,以获得良好的净资产收益率。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人民币原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3年11月末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原油。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的影响);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50,836,120股人民币原油。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批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由于公司业绩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多重因素影响,2023年公司整体收益情况较难预测人民币原油。因此,假设2023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为三种情形(以下假设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情景1: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2年度业绩预告中值持平;

情景2: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最近三年平均值人民币原油,2022年业绩为业绩预告中值;

情景3:公司经营状况较好人民币原油,2023年业绩与2021年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0,804.31万元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5,854.33万元;

5、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人民币原油,不考虑公司其余日常回购股份、利润分配、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员工持股以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人民币原油,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假设不存在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未考虑其人民币原油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8、未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人民币原油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人民币原油,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从上述测算可以看出,由于公司尚未公布2022年度业绩,在假设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数的前提下,本次发行不会使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在假设2023年度实现盈利的前提下,则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即期回报存在摊薄的风险人民币原油

二、对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所增加人民币原油。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公司在分析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2年和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做出的假设,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承诺或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人民币原油。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1、补充营运资金人民币原油,满足公司业务未来发展需求

公司致力于发展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炼油-化工-化纤产业集团之一,持续通过资源共享、产业协同,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人民币原油。在公司发展战略指导下,公司依托文莱项目为支点加大国际化步伐,打通从炼油到化纤全产业链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上游、中游、下游内部高度匹配的柱状均衡一体化产业链,形成以石化产业链为核心业务,以供应链服务业务为成长业务,以差别化纤维产品、工业智能技术应用为新兴业务的“石化+”多层次立体产业布局。

近年来,公司产业布局持续完善人民币原油。在组织海内外员工携手科学抗疫、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运营不受疫情重大影响的背景下,公司安全稳定运营文莱一期项目,均衡化和国际化经营优势更加凸显。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原油-PX-PTA-涤纶”产业链一体化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紧紧围绕“巩固、突出和提升主营业务竞争力”战略发展方针,专注主业、持续加大科技创新和工业智能技术投入,综合竞争优势持续增强,连续多年位居行业前列。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96.21亿元、864.30亿元、1,289.80亿元和1,233.16亿元,实现了规模的快速增长人民币原油。此外,公司2019年-2022年9月末的应收账款分别为58.90亿元、38.80亿元、64.39亿元和55.28亿元,2019年-2022年9月末的存货分别为91.53亿元、96.51亿元、121.00亿元和162.31亿元,存货的规模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对公司日常的运营资金需求形成了一定压力。

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因业务规模迅速扩张而产生的营运资金需求,缓解快速发展的资金压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经营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人民币原油

2、补充营运资金人民币原油,可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改善财务状况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近年来公司资金需求逐渐增加,需要通过一定规模的债务融资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人民币原油。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7.90%,其中负债总额7,646,517.63万元,流动负债5,305,772.04万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将使公司的资本金得到补充,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偿债能力,优化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人民币原油

(二)项目可行性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人民币原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实力得到充实,净资产有所提高,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实现战略目标。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从而提高股东回报。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具有治理规范、内控完善的实施主体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人民币原油。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自公司上市以来,严格按照最新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制度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人民币原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人民币原油,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增强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人民币原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人民币原油

本次募投项目未涉及具体建设项目及公司在相关项目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人民币原油

五、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将实施如下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大力推进产业协同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人民币原油

(一)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人民币原油,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对业务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公司营运资金周转效率人民币原油。另外,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以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人民币原油,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人民币原油

(三)大力推进产业协同布局人民币原油,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

公司产业布局持续完善人民币原油。公司不断延伸石化产业链,持续丰富产品种类并进一步完善产品结构,巩固主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品盈利能力,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人民币原油,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人民币原油。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五)完善现金分红政策人民币原油,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人民币原油

未来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人民币原油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一)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人民币原油,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实际控制人(邱建林)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人民币原油,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人民币原油,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人民币原油

(二)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人民币原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人民币原油,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下转B276版)

本版导读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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